志愿者服务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志愿者服务规范
为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结合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特点,制定以下服务规范: 1、成立志愿者服务小组,每组成员约4-5名,设立组长1名,负责对组员志愿服务工作的监督,协助医院调查志愿工作满意情况,收集双方意见,并将这些意见整理交给医院志愿者管理工作办公室。 2、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志愿服务科室的工作安排。 4、进行维护医院秩序等协助工作时,须使用规范用语,服饰端庄,佩戴胸卡,仪态大方,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5、志愿者为医院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阅读报刊杂志、投诉及预约诊疗等服务。 6、进行为医院搬运器械等工作时要尽量轻拿轻放,以免造成损坏。 7、不得以志愿工作或志愿工作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志愿工作服务原则和志愿服务团队形象的活动。 8、在与外界发生矛盾冲突时,应维护志愿服务团队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9、志愿者服务注意事项: (1)安全防范:交通安全、财务安全、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友安全、疾病预防、滋扰防范等。 (2)权益维护:法律知识准备,警惕、识别非法行为,法律手段的运用个人权益、组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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