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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信息速递: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新调整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人社厅和江苏省职称办联合发文《关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试行通知,对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进行了新调整和规定,主要变化如下: 第一,调整了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在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次,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原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等名称不再沿用。 第二,改变了岗位类别。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效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和加强企业、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将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设置从管理岗位改变为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和职数空缺等情况实施岗位聘用。 第三,重申了参评对象范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调整后,其参评人员的对象范围,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所规定的人员,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人事处 2018-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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