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建设 |
2012年民主评议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行风建设,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政府纠风办《江苏省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做好民主评议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和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在各地纠风部门统一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要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作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全面深化医改,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省除村卫生室、各类诊所和门诊部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以外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办医疗机构,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所)。按照属地评议原则,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所在省辖市评议。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等问题。 (二)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三)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达到自身评级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是否达标。 (五)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根据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要求,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日-6月30日)。各地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等形式,统一部署本地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做到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结合年初的工作安排,围绕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江苏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的“三好一满意”等主题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要进一步恪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制定和完善窗口服务标准,全面规范地推进党务、院务公开,以省卫生厅制定的公开承诺书为范本,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6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7月1日-8月31日)。各参评单位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回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要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贯穿评议活动全过程。省卫生厅民主评议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8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纠风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评议(9月1日—11月30日)。坚持以属地为主,按照自下而上的次序,逐级开展评议。乡镇(街道)基层、县(市、区)组织现场评议,市级开展问卷调查,省级开展第三方社会调查。省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参评行业政风行风进行社会调查,11月底结束。 (四)综合评定(11月10日—12月10日)。群众评价量表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扣分]。 (五)结果反馈(12月1日—12月30日)。各级纠风机构及时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组织人事部门,上级纠风机构、参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12月10日前,各省辖市纠风办将上述三方面情况及基础数据书面上报省纠风办。12月底前,省纠风办将组织综合评定和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沟通,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要把宣传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医改取得的新成效、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新变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成果、医务卫生工作者的新形象,及时报道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纠风部门做好现场评议、问卷调查和实例调查等工作,主动接受民主评议,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卫生行业,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系统的改革发展。 (三)抓重点求实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今年的卫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按照评议活动的部署,将评议活动与各项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统筹安排,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评议效果,做到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行业管理、医药购销和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调查、考核和整改的重点,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要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全省各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抓好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平台中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按照责任制规定,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 (四)深化结果运用,严肃评议纪律。要将评议活动与加强单位管理、医疗卫生质量监控、转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理念结合起来,作为行风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深化结果运用,省政府纠风办将根据评议结果和创建活动情况,公布一批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评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评议促进行业监管。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在评议中参评单位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打击报复评议代表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扣分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要向省卫生厅作出书面检讨,对厅直属单位将取消年终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资格。对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评议结果纳入省卫生厅对各省辖市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1、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承诺书(样本)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承诺书(样本)
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改进行业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医疗卫生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医务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 二、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门诊弹性排班、分层分科分区挂号候诊取药、全日制专家门诊、无假日检查、大型检查一日报告,“一站式”导医服务和住院集中处置中心等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逐步实施临床路径门诊诊疗规范和单病种费用管理,落实省内不同地区的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等重点制度。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事)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五、落实惠民措施,扩展服务范围。推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完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四免一关怀”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志愿者医院和社区服务,探索卫生志愿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内容。 六、落实医改政策,让群众得实惠。全面落实医改措施,积极推进改革。扩大妇女病普查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覆盖面,提高产前诊断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进一步加强住院分娩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改革新农合付费方式,将住院费用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全面提高部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和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七、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自觉做到拒收红包、回扣,廉洁行医。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电话:025-58509900 苏ICP备202409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