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招收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的公告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临床合格医生的必经途径,具有医学终生教育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和启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作用。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入医师的必备条件”和“各省(区、市)可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参加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条件。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从2007年开始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临床医学人才。现招收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被单位委派至我院参加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完成培训任务者,不再培训。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3.为委托培养单位招聘的正式职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毕业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 5.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学员个人与委托培养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培训。 二、招收专业 全科、儿科、内科、神经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临床病理科共计23个专业基地。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委托培养单位统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20日 报名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姜家园院区全科综合楼五楼502室教育处(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仅接受委托培养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②《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③2024年体检报告; ④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证件照(拍摄要求见附件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原件由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将参培人员加入QQ群(群名:南医大二附院2024年委培招录报名群,群号:954982409,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委培住培报名”)。(注:附件表格均可从QQ群文件和医院官网下载)。
四、考试 初步定于2024年8月下旬组织相关专科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各专业基地培训容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 所有招收学员确定后,由医院与委托培养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我院执行“本单位住培学员、社会化住培学员和委托培养住培学员三类人员同等条件同等待遇”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此三类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住宿补贴和餐费补贴。 (二)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三)培训年限为三年。有关年限减免要求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委培单位学员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专项住宿补贴400元/月; (2)伙食补贴300元/月; (3)住培期间可以申请“瑞华住培医师奖学金”,5000-10000元; (4)儿科、全科专业可以享受专项补贴300元/月。 (5)医院为全科专业提供住宿,不住宿者提供住房补贴。其余紧缺专业,适当考虑。 (五)同等学力申请 培训录取后,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完成规定学分,符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可咨询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六)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自愿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七)培训结束后,学员均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七、招收政策咨询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025-58505902 医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 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收工作监督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25-58509991 附件可至医院官网下载 附件一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二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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