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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作者:专家介绍 时间:2017-11-09 10:58 浏览次数:0


   一、进修生进修程序

 1、进修生填写进修生申请表,由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并将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复印件、执业医师(护师)证书复印件、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与进修生申请表在进修2个月前一并邮寄至我院医务处。
   2、医务处根据进修生条件按照收到进修申请表的先后顺序进行初选。
   3、医务处将符合初选条件的进修生名单交各科室,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需要,拟定进修生名单,审查合格后由医务处统一邮寄进修通知单。
   4、进修费用:
   进修费: 300 元/月,住宿费:150元/月,如进修消化中心需交精密仪器使用损耗费半年1000元,壹年2000元。
    二、进修生管理制度
    
1、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根据进修生的实际水平﹑进修要求及科室条件,指定高年资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带教。为进修生制订进修计划﹑指定学习资料﹑定期检查考核。进修期满应对进修生进行技术﹑工作态度﹑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并做好进修鉴定及时交医务处。

2、请各位进修医师在本院进修期间,严格执行本院规章制度,服从所在科室的统一管理,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上班时间配带工号牌,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发现,一律送回原单位。
    3
、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同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医务处酌情批假。
   4、如因进修生本人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应由本人承担责任;需给予患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所需费用由进修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5、进修人员的卫生津贴、夜餐费由原单位发给,本院按此规定,对享受者出证明。

6、进修人员需自备工作服、帽、听诊器等。报到时请带一寸半身脱帽照片2张。

7、进修学习期满前一周,应写好小结,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对其进修考核及鉴定,交医务处审核后交给本人并发结业证书。
    8、进修学习未满6个月者,不发结业证书。

9、本市进修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
    三、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0011
    邮寄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

联系电话:025-58509971
 

本人签字:                    

选送单位盖章:

我院进修生管理规定.doc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务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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