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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2 00:00 浏览次数:0

一、  申报范围和对象

    1、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时间限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自然科学论文。

    (1)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等。

    (3)在市级学会、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学术会议或相应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评选为优秀论文的。

    2、申报对象

    (1) 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 与外地人员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南京作者。

    (3) 受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委托,承担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研究的外地作者。

    3、多人合作的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四人,如超过四人的则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4、已获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创新性研究,有理论性论述,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论文。

   2、论文应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对南京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3、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研究,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相关事宜

    1、申报论文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2)申报论文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申报时需要带原件审验)。论文正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附200字左右的摘要。如论文为外文稿件须提供500字的中文摘要。论文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优秀论文获奖者须提供优秀论文表彰决定或证书复印件。

    (4)论文作者请详细填写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2、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

 

四、奖励

    1、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采用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采用等级奖制,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论文奖。

    3、经市评委会评选的获奖论文,在南京科协网站公示一周。

    4、获奖论文证书可作为作者今后考核、使用、晋升和评定职称时的依据。

    5、多名作者合作的获奖论文,只向第一作者颁发证书。

 

五、要求

   1、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申报、评审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防止弄虚作假,力求真实反映我市自然科学各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

   2、申报的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严谨,论断要经得起重复实践的检验。文字、图表清晰,引用文献正确。

   3、动员和鼓励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一线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学术论文。鼓励申报符合南京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际并有一定应用前景的论文。进一步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自然科学的研究,促进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同一作者的论文申报时不得超过二篇。

 

    

                                    科教科

                                 2013年3月22日

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doc (3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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