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专栏 |
南医大二附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2
根据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11号、苏医保发【2022】60号)要求,医院对近期拟开展的 “PD-L1伴随诊断”等服务项目进行自主定价,按医保“丙”类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0日。
南医大二附院 202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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