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南医大二附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0号)要求,医院对近期拟开展的 “超声骨密度检测”等服务项目进行自主定价,按医保“丙”类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9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院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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