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为保证2023年我院迈皋桥院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为下一步顺利全面处置该部分资产,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苏财绩〔2007〕5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询价的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迈皋桥院区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审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一、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选聘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机构(NYDEFYZCB-202300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3)近三年来,参加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项目审计。三、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我院迈皋桥院区的区属国有资产,约4600件,原值:5000万元左右,残值:200万元左右,分布范围在我院三个院区。供应商对上述资产进行清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询价中标形式。报总价,最低价中标。3.项目完成期限。审计报告于签订协议后最迟一个月内完成。四、报名须知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的投标人请于: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6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4号楼5楼资产管理办公室3.项目咨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6651684339。五、报价须知(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投标人无需打印在报价表中)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由招标单位核查原件)与报价表一并密封递交至我院资产管理办公室。2.请各报价单位报价表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3.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0:00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我院将拒绝投标人的报价。4.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4月10日 10:00 (北京时间),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4号楼五楼会议室。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院门户网站查看招标信息,如有招标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报价表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4号楼五楼资产管理办公室。6.此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联系号码。六、成交结果公示1.本次公示一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成交通知书。2.逾期未办理的,招标单位有权作如下处理:(1)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予以赔偿。(2)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七、其他要求1.用人民币结算,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交通费、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2.如成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注:投标人请认真填写本报价表,随意更改报价表视为无效投标。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2023年4月1 日附件: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选聘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机构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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