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南医大二附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11号)要求,医院对近期拟开展的 “游离Kappa轻链测定”等服务项目进行自主定价,按医保“丙”类管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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