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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现将2021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校基金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含附院),支持自然科学类基础及应用研究项目。管理及哲学社科类项目另行通知。 2. 校基金一般项目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的学科;鼓励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 3. 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附院可适当放宽至40岁)。课题组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有保障。 4. 一般项目不接受学校引进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在读研究生的申请,已获得过往年校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厅、科技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厅级以上课题资助的不再受理。 5. 校基金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3万元,各附属医院需根据立项情况自行筹集经费,原则上每项不少于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本次校基金采用网上申报,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njmu.edu.cn),进入“科研系统”填写,具体流程请阅读附件“网上申报说明”。 对登陆账号有疑问的人员请致电科技处查询。无账号的人员由科技处汇总基本信息后于8月10日之前交学校科技处,统一创建登录账户。 申报人需在系统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下载“正文模板”撰写正文,上传正文PDF文件后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系统审核确认,并于9月10日之前提交科技处(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联系人:李瑞蕊 电话:58509974,电子邮箱:58509974@163.com。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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