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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起,我院正式恢复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烧伤整形科门诊

作者:专家介绍 时间:2020-03-11 17:01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20】12号)及《江苏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逐步恢复医疗服务和医疗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于3月12日起,正式恢复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烧伤整形科门诊工作


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要求,为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自2020年3月12日起,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除急诊、发热门诊外,所有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专病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

预约方式

*自助机预约:门诊大厅及各楼层的自助挂号缴费机上可预约

*手机APP预约:下载“我的南京”APP,进入“医院服务”界面,选择我院进行预约。

*微信预约: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

*诊间预约:门诊医生工作站(您可以就诊结束时请医生直接帮您预约)

*出院预约:住院部医生工作站(出院时由病房医生帮您预约)

*网上预约: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jsnydefy.com

       南京卫生12320网 http://www.nj12320.org         

*电话预约:姜家园院区:58509722、12320 ;

       萨家湾院区:83348692(成人)、83348704(儿童)、12320

       迈皋桥院区:86375935

*现场预约:门诊一楼服务中心

 

预约就诊流程

我的南京”APP、微信预约、自助机预约患者

预约成功后,无需取号,直接进诊室就诊。

诊间预约、出院预约、网上预约、现场预约、电话预约患者

预约成功后,就诊当天预约时间段前,凭身份证、医保卡至自助机取号

省公费患者

预约成功后,请至人工收挂处进行身份认证后就诊。

 

退约流程

1、 未交费的预约患者如需退约,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门诊服务中心。

2、  “我的南京”APP、微信预约患者如需退约,请于就诊前一天于手机上取消预约,就诊当日请至人工窗口。可予退费时限:预约就诊时段结束之前。

3、 通过自助机预约患者如需退约,请于预约就诊时段结束之前至人工收挂窗口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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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注意事项

1、 来院患者请主动出示 “苏康码”,测温合格后按就诊秩序正常就诊;

2、 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院候诊;

3、 来院需佩戴无呼吸阀口罩;

4、 就诊期间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5、 保持“一患一诊室”良好就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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