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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原儿童、消化医学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原儿童、消化医学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风机采购已经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原儿童、消化医学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风机采购 2、项目内容:风机采购。 3、交货期/交付使用期: 接甲方通知30日历天内交货。 4、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5、项目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其他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0万元及以上的风机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9时00分到2019 年 10 月 16日17时 3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获取,无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投标人的报名。文件费500/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基建办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基建办会议室 七、其他: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姜家园121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 联 系 人:王从霞 电 话: 182489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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