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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门诊病房综合楼变电工程设计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项目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变电工程设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15]5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财政,现已落实。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变电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姜家园121号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仅招变电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根据供电方案的高压进线末端环网柜输出至配电房的进线工程、配电工程(自高压进线至低压开关柜)、配电房土建(包含但不限于电缆管沟、设备基础、配电房内部装修)、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对老楼配电房的供电线路更改对接,备用柴油发电机与新老配电房的切换(包括储油问题)、重点科室的应急备用不间断电源UPS等与变电工程(配电房)的相关设计及配合并协助审图相关工作,并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无条件地与建设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做好对接协调工作。 4、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5、合同估算价:23万元 6、质量要求: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7、设计周期:1、按招标时间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2、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正式初步设计方案由甲方初步审核,一月内完成并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提供第一版图纸给甲方审核;蓝图一份,电子版一份; 3、第一版图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须在15天内完成供电局审图,并提供第二版正式图纸给甲方;蓝图8份(8套,含设计图纸,设备材料表,设计说明书,预算书),CAD 版一份,CAD光盘一份。 8、阶段成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积极配合并确保审图通过)、概算编制以及后期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电气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 3、企业业绩:近三年内(2015年6月以来)完成过1项10000kva或设计费30万以上变电工程(配电房)项目设计。(企业或个人必须有一个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竣工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010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电气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 6、企业业绩:近三年内(2015年6月以来)完成过1项10000kva或设计费30万以上变电工程(配电房)项目设计。(企业必须有一个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竣工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8年1月至2018年06月)连续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9、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1、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设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设定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方案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要求,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8509964 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毛工 电话:025-86558209转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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