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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疗救助项目”医疗救助办法

作者:专家介绍 时间:2020-08-24 09:22 浏览次数:0

 

切实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就医难题,减轻贫困患者经济负担,发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宣传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公益理念,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携手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发展和医疗救助基金会,共同设立“瑞华医疗救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将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就诊,涉及尿毒症及相关并发症等病种的贫困人群或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的人群开展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条件

(一)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诊,患有尿毒症及相关并发症的贫困患者;

   (二)申请人须满足以下经济条件之一: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患者;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或“五保户”人员;

3、国家、省、市、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

4、国家、省、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5、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患者,并能提供个人及家庭贫困情况证明,加盖居(村)委会或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享受救助:

1、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

    2、家庭拥有2处及2处以上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人均住房估值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和证明的。

二、救助范围与标准

1、本项目对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就诊,罹患上述病种贫困患者医疗自费部分给予救助。

2、本项目优先救助上述救助对象中申请人满足1-4类经济条件的特殊群体患者,优先救助南京市医保或非南京市医保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贫困患者。

三、救助流程

1、患者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确诊病情;

2、符合救助要求的贫困患者可向医院科室领取或登陆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发展和医疗救助基金会官网下载并填写瑞华医疗救助申请资料;

3、患者资料需真实、完整填写,并按照表上要求请民政部门对患者家庭贫困情况出示意见加盖公章;

4、患者向医院相关科室提交申请材料;

5、院方及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发展和医疗救助基金会审核患者材料,并及时给患者反馈审核结果;

6、对确认符合贫困条件的患者,本项目将实施救助。

附件一:瑞华医疗救助项目患者申请表2019.12.27.doc

瑞华医疗救助项目知情同意书-2020.6.30新.doc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发展和医疗救助基金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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