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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6年一辆报废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3-04 14:48:15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和医院资产管理要求,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对一辆报废车辆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相关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一辆报废车辆处置

    2、项目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姜家园院区(姜家园121号)

    3、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苏A702Q1东风牌报废救护车,车主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妇幼保健院20111月购置,原值12万元,行驶263018公里,已达强制报废标准,具体车况需现场踏勘。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必须持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三、报名时间

    1时间:202635- 3118:00-11:30,14:00-17:00),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必须包含车辆回收资质);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是法人的)。

    3、投标人在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仟元,如中标则充抵合同款;如未中标则按流程退回保证金。

    四、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报名时踏勘现场或集中踏勘(时间:20253108:30-11:30,14:00-17:00

    2踏勘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姜家园院区(姜家园121号)1#负一层停车场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需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和电话。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31316:00

    3、投标前投标人需自行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进行独立判断并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投标人中标,投标价格将作为合同签订依据,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和延长时间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均不予采纳。

    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承诺已全面核查本次转让标的物,并已向相关部门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记录、车船税缴纳、年检状态等关键信息;

    承诺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全部现状及潜在瑕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承诺已知晓招标人的第条要求,若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拒签买卖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要求退还标的物,均视为违约行为,需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报价内涵需包括踏勘费、上下力费、运输费、处置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本次车辆处置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6、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31316:30,开标时不组织投标人参加。

    六、中标结果获取

    投标人可至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首页上方(http://www.jsnydefy.com/通知公告栏查看公示最终结果。

    、联系方式:姓名:夏老师   电话:15077839068


    附件:1、二手车买卖合同;

    2、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廉洁合同。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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