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人力资源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2018年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报名和现场确认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8-01-08 09:55:00 浏览次数:

一、到医院人事处登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日。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2018年1月9日至1月12日。

二、网上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8年1月8日-1月15日。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2018年1月12日至1月19日。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申报表》。

报考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内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并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注意:

1、考点选择:姜家园院区人员选择“江苏、委直单位”,原三院编制人员选择“江苏、南京”。

2、工作单位填写:姜家园院区人员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三院编制人员填写“南京市第三医院”,请填写全称。

三、医院人事处现场确认:

201819日-119日,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医院人事处现场确认,地点在姜家园院区行政楼304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外省就读大专学历、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均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聘文(一份复印件,由人事处统一准备)

(5)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A.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B.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C.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D.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E.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仅需要提交《申报表》(一份)和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网上缴费: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

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8年5月10日-6月3日。

卫生人才评价(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考试:2018年5月10日-5月26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网上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考试成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成绩单请自行打印,并请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报考主治医师资格时,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做要求。

2、报考主治医师资格时,对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暂不作要求。

3、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通过其他单位申报考试的人员,本单位不予聘任。

报考资格年限:

1、报考士级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

2、报考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人员,聘任士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人员,聘任士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其中在校期间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人员,从事护士工作满2年)。

(3)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3、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人员,聘任师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人员,聘任师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人员,聘任师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其中在校期间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学位)人员,聘任师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其中在校期间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上一篇:卫生职称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关于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的通知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电话:025-58509900 苏ICP备202409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