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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9-01-15 16:34:00 浏览次数:

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网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2.网上报名时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3.注意事项:

(1)考点选择:南医大二附院人员选择“委直单位”,市三院编制人员选择“南京”。

(2)工作单位填写:南医大二附院人员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市三院编制人员填写“南京市第三医院”,请填写全称。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月17日—1月18日 南京市三院人员

1月21日—1月23日 门急诊医技片、行政后勤片

1月24日—1月25日 大外科片(含妇产科)

1月28日—1月30日 大内科片(含儿科)

2.现场确认材料: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聘文(一份复印件,在OA网下载)。

(五)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6)南京市三院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六)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3.现场确认地点:

姜家园院区行政楼304室人事处,联系电话:69975(韦苗)

三、网上缴费时间:3月8-19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9日-6月2日

五、考试时间:5月25、26日,6月1、2日

附件1:2019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

附件2: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三院人员需提供)

南医大二附院人事处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2019年中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计算表.xlsx

附件2: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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